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冀工程,加快我省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 才梯队建设,根据《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冀人社 发[2014]25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 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9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对象为全省国 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以及中直驻冀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自 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应用、推广的中青年 专业技术人才,一、二层次人选一般从入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 的二、三层次人选中推荐产生。

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贴专家、“百 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管优秀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三 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选拔。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 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一 层次人选的选拔。

二、选拔名额

第一层次人选10名左右,第二层次人选100名左右,第三层 次人选1000名左右。申报过程中,同一单位一层次人选一般推荐 不超过1人,二层次人选一般推荐不超过2人。第三层次人选由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省直各部门和中直驻冀单位按 照《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4]25号) 和本通知精神,根据预分名额(见附件1)自行组织选拔,并于2019 年12月31日前将人选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证书由 省统一印制。

三、选拔条件

遵守中华人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认真落实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思 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 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 作的精神;近五年内业绩突出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在各自领域发 挥学术技术带头或领军作用;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 日以后出生)。

(一)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可申报一层次人才:

在自然科学领域,学术造诣高深,取得重大创造性研究成 果,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 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 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在 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者;或 者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 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重大科 研课题的负责人;或者获国家发明专利两项及以上,并已取得显著 经济效益者O

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 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 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省部级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 (排名前三);或者在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 论文5篇及以上者;或者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863、973、国家科 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等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或者获国家发明专利两项 及以上,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者在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 大科技攻关、重大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核心技术 人员。

在医药卫生领域,医德高尚、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 难、危重病症,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 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 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 三);或者在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 及以上者;或者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 划、国家重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 家级重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或者在较大范围内有效地预防、控 制、消除卫生问题,为国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居民健康保障以及 医疗新技术引进推广作出重大贡献,在全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

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富有创见性的成果,对 国家、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 议,获国家级人文社科类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 者在国内外专业权威报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5篇及以上者;或者 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2部及以上者;或者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 项目,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 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获国家教 学成果二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省(部)级教学成 果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或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特别 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国家文化部文华奖一项及以 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 奖两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在国内外专业权威报刊上发表 的研究论文5篇及以上者;或者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2部及以上 者;或者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 会效益者。

申报一层次人选未入选的,不得参加二层次评选。

(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申报二层次人才:

在自然科学领域,发展潜力大,对学科发展起到了推动作 用,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 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五);或者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市厅级 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二);或者在SCI、EI、ISTP 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者;或者承担省 (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领头人;或 者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在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 工艺,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 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五);或 者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一项 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及以上 者(排名前二);或者在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 录论文2篇及以上者;或者承担省(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省自 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领头人;或者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 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者完成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 关、重大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 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者。

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 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作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 社会影响,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 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五);或者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 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 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二);或者在SCI、 EIJ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者;或者承 担省(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领头 人;或者在我省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病症的诊治中有重大贡 献,诊治水平先进,疗效好,得到省内同行公认者。

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 头、促进作用,研究成果为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 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 秀成果奖二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省(部)级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市社科 成果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在国内外专业权威报 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2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1部以 上;或者承担省级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 会效益者。

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绩显著,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 础教育事业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 行业有较高知名度,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及以上者 (排名前三);或者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 名前三);或者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 者获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一项及以上者(排 名前三);或者在国内外专业权威报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3篇及以 上者;或者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1部及以上者;或者承担省级社科 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长期在县以下基层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优先申报, 在业绩成果方面可相应降低一档,侧重于实际贡献。

第三层次人选申报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左右,最高不超过40 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体条件由各市(含定州、辛集 市)、雄安新区、省直各部门和中直驻冀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 定。

四、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 (入档案材料),见附件2。以WORD格式报送电子数据。

(二) 《2019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 一览表》,见附件3。以WORD格式报送电子数据。

(三) 有关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 金资助、专利、转化效益材料等,用A4纸复印,须单独装订成册, 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签字盖章确认。同时要求以PDF格式报送 电子数据。

(四)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 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和中直驻冀单位推荐情况综合报告。

五、选拔程序

(一) 填写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规定要求填写有关材料并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二) 申报材料初审

各单位审核公示后,按隶属关系(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按属 地管理列报)逐级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或省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选上报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中直驻冀单位可直接申报。

(三) 组织评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 织省内相关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专家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申 报人选进行评审。申报人选须进行面试答辩,专家评委会对申报 人选进行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确定拟通过人选。

(四) 公布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通过后在新闻媒体 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 批准即确定为“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六、相关待遇

(一) 被确定的第一、二层次人选,列入省级人才培养对象,由 '‘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在四年培养期内,由省财 政为一层次人选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二层次每人每月发放200 元工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 “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通过评审可以认定为 “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国务 院政府特贴专家时,不占其所在地区、部门的申报指标(不含中直 驻冀单位);二层次人选,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选拔省政 府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人选优先选派出国培 训。

七、有关要求

(一) 要严密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 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确保把最优秀、最有 培养前途的人才选拔推荐上来。要严格材料审查,以严肃认真的 态度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各 市、各部门在推荐人选时要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 考虑申报人选的论文、奖项、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

(二) 要梯次递进。“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才原则上 从下一层次人才中选拔产生。凡未列入“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 次人选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上一层次人选。

(三) 要突出重点。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我省经 济加快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需求,重点面向我省战略 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推 荐选拔人选。

(四) 要面向基层。对在人才助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 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民营经济领军人才优先予以推荐,并 主要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依据。

(五) 要按时呈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省直各 部门和中直驻冀单位推荐报告、推荐人选材料,务于2019年5月 3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