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大 博士后工作对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持力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 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 〔2020〕10号)精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博士后 工作管理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 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 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 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 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 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 收入比例较高。
5.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 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 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 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 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8.建有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 人员出站。
9.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 业园区等(须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 立园区分站)。
二、申报程序
本次新设站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市、雄安新区、省 直有关部门择优推荐,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的方式 开展。
(一)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 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可从中国博士后网站(W5vw. chinapostdoctor. org. cn)首页通知公告或河北人社网(http: / / rst. hebei. gov. cn/index. html)通知公告栏文件中下载,于2020年3月10日 前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 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
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八份。
(二) 各市、雄安新区、省直有关部门将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 审核汇总,通过电子邮箱、快递邮寄,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综 合申请报告一份和推荐单位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河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三)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按照 人社部明确的申报指导数确定推荐申报单位,并告知网络登录用 户名和密码。被推荐的申报单位须于2020年5月4日至5月15 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进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专项入口,按照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申报材 料涉密的单位无需进行网上申报。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于 2020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在中国博士后网审核、提交有关单 位的网上申报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新设站工作。要聚焦高 新技术产业发展,聚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紧密结合战略性前瞻性 重大科研领域,从加速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巩固发展博士 后制度优势的高度,切实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工作,推动博士后事业 科学发展。
(二)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 案,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加大宣传,向申报 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 度,做好跟踪服务。
(三) 申报材料全面,真实有据可查。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 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 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 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 代表性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左侧胶装装订成册。佐证材料 请勿超过20页。
为便于核查验收和全面了解情况,申报单位要呈报一份本单 位综合情况简介(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研发机构和研发能力、未来 三年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等)。要条理清晰、言简意赅、重点突 出,字数限2500字以内,单独成册,并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