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 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产业发展 区域领先、新型主体带动有力、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示范引领作 用显著、管理体制健全规范”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求,聚焦做 大做强主导产业,聚合新型经营主体,聚集现代生产要素,聚力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在市级农业园区建设基础上,提升打造 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 色、一二三产融合、辐射带动有力的精品园区,真正把园区打造 成为全产业链发展的新高地和“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 品牌农业”的样板,引领全市农业髙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提供强力支撑。

二、 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支持方向

根据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情况,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 升项目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标 准化引领,大力推广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治理,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和种养复合循环利用生产方式, 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广植保无人机等先进植保器械,用绿 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建 设,提高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 支持提升高端智慧园区建设水平。加快园区高端设施 建设和改造提升,推广应用智能温室,推广使用水肥一体化、集 雨补灌、墻情监控、加温保温等设施设备,提高园区设施和现代 农业装备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 精准化、智能化、商务化,加快数字技术渗透,提升园区高端化、 融合化、数字化水平。

(三) 支持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大力推 广应用高产、优质、高效的配套集成技术及先进加工技术,培育、 引进、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 业科技创新能力。

(四) 支持提升品牌建设水平。深入挖掘资源潜力,培育优 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电商平台建设,鼓励园区通过新闻媒体 宣传农产品品牌,参加不同形式的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培育一 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 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

(五) 支持提升要素集聚融合水平。集聚土地、资金、科技、 人才等要素,建立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方式,构 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支持产地清洗、分级、烘干、切片、 地头预冷和产品贮藏冷库等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利 益联结新模式,实现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每个园区从以上5个方面选择1—2个谋划申报项目,且每 个项目必须要有利益联结机制探索。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财政资金不支持园区大量消耗性物资支出。

三、申报范围、数量及条件

根据财政管理有关要求,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从 财政市管县(区)现代农业园区中遴选8个产业特色强、项目投 资大、产值效益高、财务管理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的园区组织实 施。已承担2020年市级精品园区建设项目的园区不再申报。

四、申报程序

按照园区自主申报、县(区)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推荐上报、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的程序组织申报。相关县(区)按照申报 要求上报项目承担园区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现代农业园区 提升项目申报书。项目拟定后,提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 确定,并在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批复实施。

五、资金补助标准及方式

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共安排财政资金800万元, 每个项目财政资金100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 承担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与市财政奖补资金比例不低于0. 5 :1(即 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50万元)。项目经审核验收后,对每个 项目承担单位奖补100万元。

六、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底,其中 11月一12月份进行项目审核验收。

七、申报时间要求

有关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项目园区 推荐和项目申报工作,2021年3月15日前将县(区)农业农村 局推荐意见、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市农业农 村局,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示范区管理处邮箱(sjzsfq@126.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